6月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以下簡稱《噪聲防治法》)正式施行,正值高、中考臨近,《噪聲防治法》明確規定,在舉行中考、高考時,對可能產生噪聲影響的活動,作出時間和區域的限制性規定。對此,安徽省各地紛紛發布加強中、高考期間噪聲污染管理通告,為考生營造寧靜的考試環境。
記者了解到,《噪聲防治法》重新界定了噪聲污染內涵,在“超標并擾民”的基礎上,將“未依法采取防控措施”且擾民的情形納入噪聲污染范疇,將防治范圍由城市擴展到農村地區;新增劃定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的要求;明確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應當包括噪聲污染防治內容;禁止廣場舞噪聲擾民,禁止機動車轟鳴“炸街”擾民,禁止酒吧等商業場所噪聲擾民;禁止在商業經營活動中使用高音廣播喇叭;新增環境教育和公眾參與規定、寧靜區域創建條款、自治管理規定等,鼓勵開展寧靜小區、靜音車廂等寧靜區域創建,充分發揮群眾性自治作用。
為助力開啟中高考靜音模式,安徽各地生態環境部門積極聯合相關職能部門,開展監督巡查。合肥等市也紛紛發布通告,明確在高考、中考“禁噪期”,所有建筑施工單位必須嚴格遵守噪聲污染防治有關規定,市區噪聲敏感的居民集中區域內,禁止午間(12時至14時)和夜間(22時至次日6時)進行產生噪聲污染的建筑工程施工作業。高考兩天(6月7日至8日),中考三天(6月14日至16日),禁止產生噪聲污染的建筑工程施工作業,禁止產生噪聲污染的商業、歌舞娛樂等活動。
如遇噪聲污染該怎么舉報投訴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呢?廣大市民如果遇到噪聲污染問題,可以直接撥打12345市民專線,進行投訴維權。
(合報全媒體記者 莊文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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