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歙縣上豐鄉宋某與葉某之間的婚姻糾紛在村干部及上豐司法所的共同努力下成功化解,為構建和諧鄉村增添了動能。
村民宋某與葉某經人介紹后相識相知相戀,在相戀一年的時間里,男方為女方購買了“五金”及彩禮,共計約11萬元。相戀第二年,因雙方長期異地戀,感情出現不和,遂女方提出分手,男方要求女方退還“五金”及彩禮,雙方各執一詞互不相讓,產生糾紛。
上豐司法所得知此事后,立即啟動調解程序。司法所干警聯合村級調解員先分別與雙方進行深入溝通,安撫各自的情緒,傾聽雙方的訴求。在了解到雙方的矛盾焦點后,調解員組織雙方進行面對面調解。調解員從法律和人情的角度入手,一方面向雙方普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關于彩禮返還的相關法律規定;另一方面,站在人情角度,勸解雙方都要顧及曾經的情誼,互相理解,不要因為彩禮等問題相互傷了和氣。
調解開始并非一帆風順,雙方情緒激動。但調解員始終保持耐心,不斷尋找雙方的利益平衡點。經過兩輪調解,雙方終于達成和解協議。女方家庭同意退還部分彩禮,男方家庭也表示理解,不再要求全額返還。
這場糾紛的成功化解,不僅維護了雙方家庭的利益,更重要的是避免了矛盾的進一步升級,守護了鄉村的和諧穩定。上豐司法所將持續關注村民的各類糾紛,及時介入調解,用實際行動踐行鄉村治理的責任與擔當。(方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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