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里的老師有專業資質嗎?”“如果我不滿意,能不能退學費?”作為一名家長,您在為孩子選擇體育類培訓機構時,是不是也有過這樣的疑問。幸運的是,今后這樣的疑問都會有事前監管方案。
7月20日記者獲悉,近日《合肥市體育類校外培訓機構管理實施細則》正式出臺,該細則明確了體育類校外培訓機構設立應具備的要件條件,對舉辦者、機構名稱、開辦資金、場地設施、機構章程、黨組織建設、決策機構、監督機構、行政負責人、法定代表人、從業人員等提出了明確要求。該細則的出臺,標志著合肥市體育類校外培訓機構正式邁入“準入”時代。
據了解,合肥市體育局高度重視體育類校外培訓機構的監督管理工作,充分認識到做好此項工作是落實“雙減”政策的重要工作內容,此項工作的順利推進是抓好體育行業監管工作的基石,要作為頭等大事來抓。各級體育行政部門將對培訓機構的審批及監管工作落到實處,合法合規做好審批工作,切實把好“準入關”,在2022年底前完成體育培訓機構審批及監管全覆蓋,做到“應批盡批”、“應管盡管”。
下一步,合肥市體育局將不斷加強體育類校外培訓監管工作的信息化建設,強化動態監管和分析預警,定期公布體育市場管理黑名單,最大限度保護消費者權益,引導消費者理性消費,持續優化體育培訓市場環境。
責任編輯:杜宇